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2023年自主招生一类招生工作简章
日期:2023-06-10来源: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作者:
为确保2023年我校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稳妥有序、规范化科学化地进行,根据《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申报计划和招收范围
我校将面向全市ACD类学生开展一类自主招生工作,招生名额30人(D类不超过8人)。
二、报名条件
1、2023年本市ACD 类应届初中毕业生。
2、身心健康,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、理科学业成绩拔尖、化学或物理学科特长突出,且具有创新潜质、报效祖国热忱和强烈社会责任感。
3、申请学生应具备以下方面特质之一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:
(1)综合素养方面:综合素质全面、初中阶段表现优秀。
(2)学科特长方面:在数学、物理、英语等学科具有特长、表现突出。
(3)理科学业成绩方面:理科学业成绩突出,综合成绩优异。
(4)科研创作方面:在科技发明、课题研究、创新设计、动手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。
三、选拔及录取流程
1、网上报名
6月10日-14日,考生通过“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”(http://www.szzk.edu.cn/zzzs)报名我校自主招生,并在系统中录入、上传个人资料。
2、学校初审
6月15日-20日,学校通过报名平台查看报考学生的资料,按照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。
3、公布面试名单
6月21日后,考生可登陆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,市招办招考网及学校网站对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5天。
4、学校面试
7月1日,对考生的自主能力、学习能力、创新意识、人格特质、思维品质等方面综合能力进行考核。
5、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
中考成绩公布后,我校会按要求在学校官网公示考生面试成绩,并按中考成绩占60%和专业面试成绩占40%计算考生总分,由高到低录取。如考生总分相同,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,再按中考“同分比较”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。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中考成绩控制线520分。
四、咨询与监督
1、报名咨询电话:创新中心陶主任13923871618
2、投诉电话:学校纪委沙主任13537776030
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
2023年6月9日